【业务描述】
因发票发放错误、发票发放信息登记错误、纳税人领票信息电子数据丢失、IC卡或报税盘故障等原因,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退票。
【报送资料】
(1)《发票领用簿》。
(2)退回税控收款机发票的,应提供税控收款机用户卡。
(3)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理地点】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