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b63365挎包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淮南地税稽公告【2017】1号
淮南市庆鑫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码34040332805637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于2017年 10月16 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51号),因《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付下,请查阅。受送达人可到pbb63365挎包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淮南市朝阳路61号
联系电话:2699427、2699451
联系人:黄如琴、赵剑春、郑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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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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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通知书
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51号
淮南市庆鑫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郑艳红、赵剑春、黄如琴等人,自2017年10月17日起对你(单位)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