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b63365挎包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淮南地税稽公告【2017】6号
安徽茂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34010068360702X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于2017年 11月10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63号),因《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付下,请查阅。受送达人可到pbb63365挎包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淮南市朝阳路61号
联系电话:2699437、2699451
联系人:杨 震、陈永芳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2017年11月10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63号
安徽茂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陈永芳、杨震、江卫东、倪志勤等人,自2017年11月10日起对你(单位)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淮南地税稽公告【2017】3号
安徽省宿州市旭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34130257177178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于2017年 11月13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67号),因《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付下,请查阅。受送达人可到pbb63365挎包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淮南市朝阳路61号
联系电话:2699087、2699451
联系人:余振芬、汪家坤、刘轶晗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2017年11月13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67号
安徽省宿州市旭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汪家坤、刘轶晗、余振芬等人,自2017年11月13日起对你(单位)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淮南地税稽公告【2017】4号
安徽视之兴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340100719993082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于2017年 11月10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61号),因《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付下,请查阅。受送达人可到pbb63365挎包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淮南市朝阳路61号
联系电话:2699087、2699451
联系人:余振芬、汪家坤、刘轶晗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2017年11月13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61号
安徽视之兴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汪家坤、刘轶晗、余振芬等人,自2017年11月10日起对你(单位)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淮南地税稽公告【2017】8号
淮南市高源钻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3404037668802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于2017年 11月10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65号),因《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付下,请查阅。受送达人可到pbb63365挎包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淮南市朝阳路61号
联系电话:2699080、2699451、2699427
联系人:牛强 王娟 徐本龙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2017年11月10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65号
淮南市高源钻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王娟、徐本龙、牛强等人,自2017年9月15日起对你(单位)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淮南地税稽公告【2017】2号
江西中佳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340100395432456F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于2017年 11月13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66号),因《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付下,请查阅。受送达人可到pbb63365挎包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淮南市朝阳路61号
联系电话:2699087、2699451
联系人:余振芬、汪家坤、刘轶晗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2017年11月13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66号
江西中佳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汪家坤、刘轶晗、余振芬等人,自2017年11月13日起对你(单位)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淮南地税稽公告【2017】7号
淮南千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码3404037668802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于2017年 11月10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64号),因《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付下,请查阅。受送达人可到pbb63365挎包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淮南市朝阳路61号
联系电话:2699080、2699451、2699427
联系人:牛强 王娟 徐本龙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2017年11月10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64号
淮南千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王娟、徐本龙、牛强等人,自2017年9月15日起对你(单位)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淮南地税稽公告【2017】1号
淮南市庆鑫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码34040332805637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于2017年 10月17 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51号),因《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付下,请查阅。受送达人可到pbb63365挎包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淮南市朝阳路61号
联系电话:2699427、2699451
联系人:黄如琴、赵剑春、郑艳红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2017年11月10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51号
淮南市庆鑫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郑艳红、赵剑春、黄如琴等人,自2017年10月17日起对你(单位)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淮南地税稽公告【2017】5号
江西省万通建设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码3601027994748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于2017年 11月10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62号),因《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付下,请查阅。受送达人可到pbb63365挎包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地址:淮南市朝阳路61号
联系电话:2699437、2699451
联系人:杨 震、陈永芳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2017年11月13日
pbb63365挎包稽查局
税务检查通知书
淮南地税稽检通一〔2017〕62号
江西省万通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陈永芳、杨震、江卫东、倪志勤等人,自2017年11月10日起对你(单位)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