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地税局采取“四个坚持”做好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工作,对增加县级财政收入,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控土地和房地产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坚持一体化征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的意见》,从明晰两税管理职责入手,把“两税”纳入地税征管体系,实现与其他地方税同征、同管、同查。
二是坚持部门协作。由政府主导建立信息交换、信息共享制度,与县国土、住建、民政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保障了两税信息传递、税收优惠核查、“先税后证”、“先纳税后用地”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这些工作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坚持优化纳税服务。严格执行征管规范和纳服规范,精简各类报送资料;坚持“实用+创新”的税收宣传方式。除做好在新闻媒体、阳光热线、税法宣传月、一对一服务等活动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外,在拆迁片区设立纳税须知展板,委托国土、房管部门发放纳税提示便民条,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展两税政策专项辅导活动,开展互动式、个性化税政宣传。
四是坚持严格考核。对两税重点工作及内、外部审计、督察等工作采取纳入绩效考核、督办、约谈等多种形式,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