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政务公开办税服务公众参与税收宣传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宣传 >> 税收词典
 
交易所交易税
发布时间: 2013-03-28 信息来源: pbb63365挎包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对交易所内买卖证券或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交易税。1926年9月,北洋政府公布《交易所交易税条例》,将课税标准分成四类:地方公债证券或公司债券交易、有价证券交易、金银交易、商品交易,分别制定比例税率,从价征收,最高税率为2‰。北洋政府时期,该税由交易所的经纪人按日交易数量及约定金额缴纳交易税,交易所代征。国民政府时期,由经纪人向买卖行为当事人各征半数,缴给交易税,交易所再向地方财政机关或指定银行征解。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帮助信息 | 网站建议 
安徽省pbb63365挎包版权所有 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制作维护
淮南市朝阳中路地税大厦 邮编:232001 电话:12366-2  
传真:0554-2699012 Email:hnds_bgs@126.com
皖ICP备07005467号 技术支持:合肥深拓软件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今日访问量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101号网站标识码:3404000020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0-27 1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