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政务公开办税服务公众参与税收宣传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宣传 >> 税收词典
 
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发布时间: 2014-04-16 信息来源: pbb63365挎包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税收上对资产的处理,目的在于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并对资产正确计价和估价,在计税时,采取适当方式对资产的损耗子以扣除。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帮助信息 | 网站建议 
安徽省pbb63365挎包版权所有 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制作维护
淮南市朝阳中路地税大厦 邮编:232001 电话:12366-2  
传真:0554-2699012 Email:hnds_bgs@126.com
皖ICP备07005467号 技术支持:合肥深拓软件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 今日访问量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101号网站标识码:3404000020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0-27 12:01:03
点击进入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