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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为什么不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征税?
发布时间: 2017-12-12 信息来源: 纳税服务科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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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是造成大气污染,特别是形成PM2.5、臭氧的重要根源。为促使企业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2015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明确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部分行业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同时,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加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行业。

考虑到目前只在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等部分行业进行排污收费试点,试点时间较短,尚不具备全面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条件,为此,本次立法未将挥发性有机物列入征税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考虑将其纳入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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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2-12 11: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