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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金如何缴纳?
  信息来源: 网站留言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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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概述:
残疾人保障金如何缴纳?
咨询时间:
2009-02-10
问题内容:
残疾人保障金如何缴纳?比例是多少?有什么优惠政策?
处理结果:
你好! 一、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04]169号)和(淮残联[2008]10号)规定: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按分级管理原则确定的征收界定关系,分别向各县(区)地税部门和残联报送年审材料;各县(区)残联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审查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发给企业“年审意见通书”,对未安排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企业,发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企业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的具体数额,自行到各主管地税分局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七月至九月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集中征收期(田家庵区地税分局所管辖企业实行核定预缴)。 二、征收标准:应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从业残疾职工数)×上年度本地区从业人员年平均劳动报酬 三、税收优惠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在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有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有明确规定。 基金科

部门:信息中心 答复时间:2009-02-16 09:05

处理时间:
2009-02-16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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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0-27 1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