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今天的上线嘉宾单位是淮南市地税局,带队走进直播间的是市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汪克明。您好,汪组长。
汪组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
主持人:同时来到直播间的还有: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科科长张宏。
张宏:主持人好,各位听众好。
主持人:市地税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计金明。
计金明:主持人好,各位听众好。
主持人:市地税局征管科技科副科长王愚。
王愚:主持人好,各位听众好。
主持人:欢迎你们的到来!多年来,市地税局注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纳税服务,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汪组长,去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据我了解,今年以来,地税部门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您能为我们具体介绍一下吗?
汪组长:好的,主持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是转变职能、发挥税收作用的关键所在,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优化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的重要抓手,对于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实现税收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们地税部门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大幅度削减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涉税资料,有效便利了纳税人;在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加快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出台系列工作规范,加大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了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推进国税局、地税局合作,增强了纳税人获得感。
主持人: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做“加法”“减法”“乘法”呢?
汪组长:好的,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简政放权上做“减法”。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对全市地税系统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多次清理,仅保留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四项行政许可,其余的非许可类审批全部取消,对取消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类管理的项目加强后续监管,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者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积极开展了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对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认真组织梳理、清理,编制了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两个新型服务清单。
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多证合一”工作。主动加强与工商、质检和国税等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利用淮南地税纳税服务电子平台,借助淮南地税官方微信、微博、短信、QQ群等多种渠道,发布“多证合一”改革公告和宣传材料,做好改革宣传、解释和业务咨询。截至目前,地税部门全面落实“多证合一”改革任务,税务登记户数出现较快增长,各类登记户数达到6.1万户,较改革前增加1.3万户。
三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对税收行政权力和责任进行系统梳理,编制pbb63365挎包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行政权力的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并在政府网站和地税局门户网站公示。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权责清单编制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对淮南市权力清单运行平台中涉及我局的权力进行梳理、录入、比对,保障我局权力清单平台顺利运行。
在后续管理上做“加法”,请政策法规科计金明同志为大家介绍。
主持人:好的,有请计科长。
计金明:谢谢主持人。在“放管服”改革中,我们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梳理税务总局信用记录基础目录,参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淮南市公共信用共享服务平台信息维护工作。今年以来,共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向信息共享平台和发改委、金融办等部门推送A类纳税人信息316户、B级纳税人6550户。积极配合市信用办建立完善“行业信用信息归集交换系统”,按照信用办要求完成数据填报等工作。
推进完善“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在地税局门户网站设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专栏,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途径,加大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发改委、工商等有关部门联系,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直接判为D级纳税信用级别。
主持人:听了汪组长和计科长的介绍,我们进一步地了解到了咱们地税局在“放管服”改革做了许多扎扎实实的工作。刚刚还提到了优化服务做“乘法”,具体是怎样做的呢?
汪组长:优化服务做“乘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另一项是深入推进国地税合作。我先为大家介绍一下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今年我们地税局认真落实总局、省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纳税人需求导向紧盯问题,突破瓶颈,不断优化服务,各项纳税服务工作,既在“质”上做文章,又在“效”上下功夫,让窗口服务更高效,让热线咨询更专业,让网络办税更便捷,努力打造税务服务的亮丽品牌。开展了“服务升级大讨论”和“问需提效大走访”活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员下基层参加学习讨论,听取意见建议,明确服务要求。系统上下围绕提升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四个方面,从思想根源和工作症结上深入查摆问题。基层单位分别制定了满意度提升计划。
各级领导走进“千百纳税户”调研,深入各类园区、重点税户和当地党委政府,“带政策、带信息、带服务”下户,解读政策、解释疑惑、解决困难,问勤政、问诉求、问意见,回应纳税人关切,直面瓶颈持续改进纳税人最不满意的问题,与纳税人面对面沟通,为纳税人带去实实在在的便利。其他举措请纳税服务科张宏同志为大家介绍。
主持人:好的,有请张科长。
张宏:谢谢主持人。今年我们创新了服务举措。构建了“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后续监管”涉税审批工作模式,确保行政审批时限“零超时”。依托电子印章和征管电子档案系统,持续推进通办双扩围,已实现了所有涉税业务全市通办和6类53项全省通办。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9月份正式运行,纳税人登录一个平台,办理国地税两家业务,为纳税人网上申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办税多走“网路”少走“马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推行网上预约办税,实现办税资源利用率和办税服务效率“双提升”,有效解决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长问题。建立了银税合作机制,逐步完善“银税互动”工作各项措施,累计发放税融通贷款7.1亿元,服务企业215家,有力坚持了我市中小企业发展。运行12366热线系统“省级集中+远程坐席”模式,在做好远程支持的同时,拓展了12366网络咨询,微博、微信政策宣传等服务。1-9月份受理热线、QQ群、自动留言咨询合计15177人次;通过微信、微博分别发布政策咨询513条和412条。
我们提升了服务质效。强化了办税服务厅管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二维码”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增强便民办税“获得感”。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在门户网站和实体办税服务厅,集中全面公开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税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在实体办税服务厅要提供税费政策、办税流程宣传资料,供纳税人取用。
主持人:听了汪组长和张科长的介绍,我觉得市地税局在为我们这些纳税人服务方面考虑全、措施新、成效实,让纳税人享受到了实惠,我想纳税人也会为地税工作点赞的。在国地税合作方面,地税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呢?
汪组长:国地税合作是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15年10月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以来,我局按照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从理顺征管职责、优化纳税服务、转变征管方式、推进税收共治、加强国地税合作等方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见效。
理顺了征管职责。一是增值税“双代”工作全面落实。加强与国税部门无缝协作,在全市13个办税服务厅,设置47个窗口,负责全市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受理、计税价格评估、税款征收、税收优惠备案、发票代开等有关事项。营改增以来,代开增值税发票2.5万份、代征增值税8201万元。二是合作征收地方税持续推进。营改增以来,我局联合国税部门发布《关于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合作征收税款的公告》、编印《国地税代开发票政策指南》,按照“先税后票”要求,升级“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为“一窗一人一机”通办国地税业务模式,全方位加强国税代开发票和预征税款环节地方税费征收。三是地方税费体系不断健全。一方面抓实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建立地税、财政和环保部门落实环境保护税协作机制,细化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市区和两县排污企业档案资料交接、业务准备和技术支撑,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另一方面开征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工作安排,细化工作流程,做好人社部门核定的征缴数据与金三系统衔接工作,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网上缴费,自今年8月份启动以来,已开征600余户,组织入库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4000多万元。
推进了税收共治。一是信息保障机制日趋完善。加快构建我市综合治税的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共出台了5个市级涉税信息保障制度,与国土、房管、公共资源等7个部门签订信息共享备忘录或协议,有效拓宽涉税信息获取渠道。二是外部涉税信息利用成效更加凸显。加大第三方涉税信息增值应用水平,累计利用第三方信息征收地方税费累计2.1亿元,有效堵塞征管漏洞。三是公安派驻联系机制有效建立。2016年底,市公安局派驻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络机制办公室成立,在警税协作办案和情报交换方面取得新突破,开启了“公安+税务”深度合作新格局。四是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不断强化。加强工商、国税等部门配合,确保工商登记信息及时传递到位,国地税补录作息交互同步到位;建立“工作责任、宣传引导、审核把关、横向联络”简易注销登记管理与服务机制,共审核简易注销400多户,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五是税法普及教育持续推进。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下,建立了“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借助学校资源,在学生中展开以税收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学生了解和掌握税收基本知识,增强税收宣传在全社会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国地税合作,主要由我局的征管科技科牵头负责,请王愚同志为大家介绍。
主持人:有请王科长。
王愚:谢谢主持人。近年来,我市国地税部门挥各自优势,通过加强全方位合作,着力解决纳税人“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一是开展联合办税,推进服务深度融合。采取共建共管、共进共驻等方式整合了全市13家办税服务厅,目前,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4个,分别在凤台县局城区、毛集实验区分局、大通区分局和寿县政务中心,与国税局共建办税服务厅,年底潘集区分局、谢家集区分局、八公山区分局将实现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进“一窗一人”联合提供办税服务,依托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等,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国税、地税业务通办窗口,相互授权,实现前台工作人员在一个窗口使用一台电脑办理两家业务的一种办税模式。上线12366联合办税平台,实现了国地税业务一窗通办、一网融合,避免“多头找、多头跑”。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推进执法适度整合。通过合并检查、联合稽查、联合风险应对、协同治理欠税、联合注销登记检查、联合非正常户管理等,整合执法力量,提升执法的统一性,避免“多头查、重复查”。三是开展信息共享,推进信息高度聚合。推广应用征管系统互查功能,实现了9类125项国税信息共享;发布了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共用清单,实现了纳税人涉税信息一家采集、两家共用,避免“多头报、重复报”。
主持人:谢谢王科长的介绍。汪组长,刚刚听您介绍了环保税。据我所知,我国首部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施行。上一期的行风热线是丁局长参加的,她当时介绍了很多环保税的相关政策,最近我们也经常接到一些听众朋友打来的咨询电话,借着这个机会,我想为我们广大听众朋友咨询几个关于环保税的问题。
汪组长:好的,主持人,请说。
主持人:环境保护费改税后会不会加重企业负担?
汪组长:环境保护费改税,遵循“税负平移”的原则,征税范围、税率基本没有改变。开征环境保护税后,税收刚性增强,征收机制更加严格,会有一些应缴未缴排污费的企业被纳入征税范围。有关部门对部分省市进行了实地调研,环境保护税占企业缴纳税费的比重较低,一般在1%以下,不构成企业的主要负担,费改税后对企业成本负担影响不大。此外,征税后对企业的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将促使企业主动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一些企业的纳税额还会有所减少。
主持人:所有的单位都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吗?
汪组长:为了减少污染物直接向环境排放,鼓励企业和单位将污水和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税法规定两种情形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一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他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一律纳入征税范围,依法征税。
同时,税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也就是说,虽然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污水、生活垃圾等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不征税,但对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和城乡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标排放应税污染物仍要全额征税。其政策目的就是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主持人:是所有排放污染物的情形都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吗?
汪组长:《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5项暂予免税的情形:一是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但鉴于规模化养殖对农村环境影响较大,需要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征免税,所以未将其列入免税范围。二是考虑到现行税制中已有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对机动车的生产和使用进行调节,对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免征税。三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达标排放的污染物免缴排污费,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达标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予免税。四是为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纳税人符合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暂免征税。五是国务院批准暂免征税的其他情形。
借助本次政风行风热线,提醒广大听众朋友,《环境保护法》将于2018年1月1月起,请需要缴纳环保税的纳税人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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