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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b63365挎包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营业用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16-06-12 信息来源: 劳务与财产行为税科 浏览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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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b63365挎包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 

(营业用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的解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皖地税〔201038号)第二条的规定,我局下发了《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营业用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淮地税〔2012123号),对个人转让二手房(营业用房)征收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 

本次以公告形式将其进行了重新发布,未做调整。 

 

链接:pbb63365挎包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营业用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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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0-27 12:01:37